N4.b2.1红包零钱优化上线公告
返回上一页一、项目目的
1、拓展红包零钱的产品功能,深化红包零钱的服务能力。
2、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理念,维护C端消费者权益。
3、优化和解决红包零钱历史遗留问题。
二、优化说明
(一)品牌商后台
1.米多大数据引擎中对原“红包资金池”与“红包零钱”的称谓进行整合,统称为“红包零钱”。相关页面的名称文案也同步进行调整;
2.红包零钱充值规则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充值红包零钱将按充值金额的2%收取代发服务费,用于支付转账、打款以及代发红包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代发服务费按照充值订单一次性收费,一旦收取,将不予退还;
您在充值时,可以填写充值金额后,看到本次充值扣除的红包代发服务费,及扣除服务费后实际到账金额。
注:自2020年1月1日起,才会收取红包代发服务费,2020年1月1日前费率都为0%。
3.红包充值订单显示调整:因红包充值新增红包代发服务费,您可以在红包资金池充值订单中,查询您本次充值明细情况,新增查看订单支付金额,扣除的红包代发服务费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
4.米多所收取的红包零钱代发服务费,可以开具发票,可在“商户中心”→“账户资产”→“发票管理”处索取,开票方式与之前其他费用开票一致,建议您累计到一定金额再合并进行开票申请操作。
5.《红包零钱服务协议》调整
1)红包零钱有效期变更:每笔红包零钱在消费者账户有效期变更为消费者从获得零钱到商户所购买的系统进入过期结算状态之前;
2)红包零钱清零及返还规则变更:米多系统过期进入申请结算状态时,用户账户中未提现红包零钱余额方会被自动清零,此时用户账户所有未提现的零钱将计算为商户红包零钱的待返还金额,商户可以在申请结算后进行提现;
《红包零钱服务协议》变更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具体说明可见站内信通知。具体修改内容您可以查看:《红包零钱服务协议》
(一)用户个人中心
1、公众号个人中心修改:原有的红包清零规则进行了更新,取消了原有的零钱清零提醒规则,修改为当商家系统过期时,用户进入个人中心后,通过弹窗提醒方式告知用户进行红包零钱提现操作,避免过期被清零;
三、其他说明
涉及范围:品牌商商户中心模块 公众号个人中心-零钱红包